预防为主、轻微免罚!贵州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7月21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该局近日印发《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的实施意见》,将“服务”理念深度融入执法全链条,保障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赋能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将服务理念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事前提供“体检式”服务,强化风险预警与源头治理;事中推行“靶向式”执法,提升精准度与温度;事后落实“康复式”回访,巩固成效。其核心在于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机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围绕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实施意见》部署了六大重点方向任务:
优化执法方式,善用优惠政策提振振经营主体发展信心,推广智慧执法系统,强化执法过程中的充分说理。
统一裁量基准,推动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基准裁量,促进跨区域执法标准衔接,加强案例指导与部门联动。
强化作风建设,狠抓廉洁自律与行风建设,保障执法履职装备,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与行为,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事前风险预警,坚持指导、服务、提醒“三个在前”,耐心帮扶纠偏,推动经营主体培育合规文化,强化个案风险研判。
提升事中温度,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依法免予或从轻、减轻处罚;对危害严重、挑战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事后跟踪问效,加强案后指导助合规经营,严格整改核查确保“免罚不免责”,积极纾困解难,完善监管与执法衔接机制,全链条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为确保新政落地见效,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思想,主要负责同志需强化统筹指导。要大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将综合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以案说法、情景短视频等多元形式,广泛宣传服务型执法的政策、措施与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树立执法队伍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