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具备什么
时间:2025-01-11 01:45:04
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意味着原告的请求法院予以保护的民事权益必须是自己的或依法受自己保护的。
有明确的被告
原告必须明确指出侵犯其权益或与其发生争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应当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原告必须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法院予以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具体内容。同时,原告还需提供支持其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受诉法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这意味着案件应当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并且法院有权对其进行审判。
提交合法起诉状
原告需要提交合法起诉状,详细记明原告的基本信息、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具备诉讼权利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公民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其成立之时,终于其消灭之时;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能力则依法律的特别规定而存在。
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作原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原告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综上所述,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以确保其诉讼行为合法、有效,并且法院能够对其进行审理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