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什么叫做进项税额转出

时间:2025-01-09 22:08:51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 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这一进一出是相等的。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货物或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当企业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上述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企业将购买的办公用品用于职工福利,那么这些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就需要进行转出。

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损坏、丢失等),那么这些货物的进项税额也需要进行转出。

改变货物用途:

企业购进的货物如果改变用途,比如从应税项目转为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也需要进行转出。

其他特殊情况:

有些情况下,企业可能因为特殊原因无法享受进项税额的抵扣,例如购进的货物被损坏或者丢失等,这些情况下的进项税额也需要进行转出。

在会计处理上,进项税额转出通常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进行核算,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科目,不予以抵扣。这样可以确保企业的纳税行为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

建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密切关注货物的用途和损失情况,确保进项税额的正确处理,避免因进项税额转出而影响企业的税务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