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评审哪些内容
时间:2025-01-13 01:09:05
施工合同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
合同主体审查
确认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或许可。
审查合同主体的资信能力、业绩、人员等。
确认负责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
检查合同上单位名称是否全称,单位名称和印章是否一致,单位的地址、电话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正确。
确认合同签订人员是否具有授权,本人和身份资料是否一致。
明确单位建筑工程联系人员和工程代表,交接程序是否合理安排,代表的权限范围是否明确。
合同内容审查
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特别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条款。
确认合同附件与合同的相关条款是否一致。
审查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的紧密联系,注意竣工验收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审查违约责任的约定及争议解决方式,特别是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合同,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其他注意事项
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审查工程承包范围,确保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明确项目开工日期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通过以上内容的审查,可以确保施工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