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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怎么调解

时间:2025-01-06 14:33:34

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过程如下:

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适用范围

调解主要适用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如果案件涉及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被告人侵犯,且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则不适用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过程中,法院会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多角度、多层面对双方当事人及亲属解读法律法规,释明双方过错。

法院可以运用“法官+基层组织”联动调解机制,向村干部详细了解争议焦点,并组织面对面沟通协商。

调解结果

如果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将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其他注意事项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通过法院调解或自行和解、撤回起诉的,法院就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法院需审查其是否自愿,若确属自愿则准许;若非自愿则不予准许。

通过以上步骤,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旨在促进双方和解,减少诉讼成本,并尽可能在维护法律公正的同时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