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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南:超百万元的非法经营卷烟案被告获刑

时间:2025-06-25 12:05:00

当事人指认涉案卷烟现场。陈志杰摄

近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非法经营卷烟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梁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极大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2024年5月初,平南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平南县辖区内有人收购卷烟并倒卖外地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接报后,联合公安部门对案件进行摸排,一举破获了梁某非法经营卷烟案件,现场查获各类卷烟615条,卷烟货值超8万元。

经查明,从2021年开始,被告人梁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非法收购各种品牌卷烟,后通过快递、托运等方式运输到外地售卖给他人,至案发被查获时,其共收购卷烟案值超百万元。

被告人因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相应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明文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等烟草专卖品未经许可,禁止经营;托运、自运、承运须持有有权签发机构签发的准运证。市民若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2313全国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苏利宣 陈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