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赔偿有哪些
时间:2025-01-13 09:20:36
劳动经济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伤赔偿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应当按照该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些赔偿项目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劳动者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赔偿。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