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众悦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出炉
时间:2025-05-16 04:12:00
2025年5月16日消息,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刊登会议通知,载明了大会相关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 10 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金燕美女士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 1116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出席人员均为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8 项议案,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经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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