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6天的公司拍得江西第三大水库20年承包经营权,当地回应
极目新闻记者 郭一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反映,江西省第三大水库抚州市南城县洪门水库被当地公司承包。该网友质疑称,该公司成立短短数日,是否有参与竞拍的资格。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4月30日,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生态资产交易网发布了《南城县境内洪门水库水面20年期承包经营权拍卖成交公示》。公示显示,南城县境内洪门水库水面20年期承包经营权被江西黎河鲢语智慧农业产业有限公司以每年1300万元的价格拍得,业主单位是南城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南城县境内洪门水库水面20年期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竞买人拍卖成交后,应将洪门水库水产增养殖与洪门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开发项目相融合,针对洪门湖旅游项目,自竞得之日起一年内,向洪门湖旅游项目投资不少于一个亿(投资款需提供资金入账凭证、政府验资)用于建设与旅游配套相应的精品酒店、康养民宿、水上运动中心、休闲垂钓设施等和旅游业相关的设施设备,发展渔家乐、休闲垂钓、体育比赛、研学等渔旅融合业态。

5月6日,极目新闻记者搜索天眼查信息发现,江西黎河鲢语智慧农业产业有限公司的核准成立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距其一举拍得江西第三大水库洪门水库仅仅6天。该公司有2名股东,行业为渔业,许可的项目包括水产养殖等,一般项目包括水产品零售、收购、批发等。该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相关金额为“认缴”。
随后,记者致电南城县农业农村局,一名工作人员证实,确为该公司中标,“我们请了第三方拍卖公司组织竞拍,拍租工作是依法进行的。”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拍卖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且参与主体符合法律规定,拍卖应当有效。现行公司法并不要求公司成立必须缴足出资,实行认缴资本制,且拍卖公告未明确限制参与主体必须为全部实缴出资的公司,江西黎河鲢语智慧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同时满足其他竞买条件,其认缴出资的状态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竞拍购买资格。

即使属于公共水域,只要遵循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下也可允许私人承包。拍卖公告明确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后,相关部门会依据公告要求对参与竞拍的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各地政府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资源的合理利用,通常会设立相关监督机制。公民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热线、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渠道等方式进行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如果村民擅自在他人承包水域钓鱼的,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权利人有权制止。
此外,洪门水库属于国有资产,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等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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