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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合同必须书面

时间:2025-01-12 22:03: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合同,以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合同:

包括保理合同、商业银行贷款合同、期货交易合同、保险合同和信托合同等。

企业经营合同:

如合伙协议、个人独资企业委托投资和管理合同、企业转让时的名称转让合同等。

特许经营合同 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房地产开发运营合同

借款合同(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融资租赁合同

委托监理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担保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专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信托合同

劳动合同

民用航空器买卖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综上所述,上述列出的合同类型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履行的明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