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复议前置有哪些

时间:2025-01-12 18:32:09

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包括警告、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等。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例如,涉及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具体包括未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当事人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行政机关不予公开,需先经过行政复议。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可能还会规定其他复议前置的情形。

综上所述,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包括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决定不服、认为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