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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人员到哪里请假

时间:2025-01-17 03:55:25

缓刑人员需要向 司法所提出请假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请假时间

外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经司法所负责人审批,同意请假的,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证明》,并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不同意请假的,应当及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

外出时间超过七日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经司法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同意请假的,由司法所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证明》;不同意请假的,由司法所及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

特殊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发生突发性重大变故等紧急情形的,经司法所负责人同意、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口头请假外出,紧急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理由

请假理由可以包括家庭、工作或其他原因,但需向考察机关说明具体情况,以便考察机关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

请假时间限制

社区服刑人员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连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一年累计请假天数不得超过六十日。因特殊情况,一年累计请假天数超过六十日的,应当由市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

审批权限

七日以内的请假由司法所审批,超过七日的请假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

综上所述,缓刑人员若需请假,应提前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请确保请假理由合理且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顺利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