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如何
时间:2024-12-28 20:05:02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必须是书面的,复核申请书应该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的证据。要注意,超过三日,复核是不会受理的;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申请复核的途径有两种:
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部门(交警大队)申请。交警队会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复核申请及事故案卷材料移送上一级交警部门(交警支队事故科)。
直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一般是交警支队事故科)申请。交警支队会通知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大队,在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事故案卷材料移送支队。
在申请复核时,当事人应当准备好以下材料:
复核申请书,载明复核请求及陈述理由;
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
证据材料,尽可能提供能够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材料。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全,会告知一次性补正。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建议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尽快准备材料并提出复核申请,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