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保险有哪些条件
时间:2025-01-13 06:24:09
报工伤保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职业病
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导致引起职业病的,并且经过诊断确诊的。
因工外出期间的事故
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上下班途中的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参保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依法申报了社保登记。
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报告时限
受伤后三十天之内报工伤保险。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能够依法获得工伤保险的保障。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顺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