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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保险有哪些条件

时间:2025-01-13 06:24:09

报工伤保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职业病

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导致引起职业病的,并且经过诊断确诊的。

因工外出期间的事故

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上下班途中的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参保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依法申报了社保登记。

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报告时限

受伤后三十天之内报工伤保险。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能够依法获得工伤保险的保障。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顺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