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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离婚要哪些证据

时间:2025-01-13 03:11:35

离婚诉讼中需要的证据主要分为几大类,包括主体身份材料、感情不和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等。以下是具体的证据列表:

主体身份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当事人存在夫妻关系。

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收养证或出生证明,证明子女的相关情况。

感情不和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夫妻一方存在出轨、嫖娼等过错的证据:

“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表示悔改或请求原谅的证据。

公安机关抓获的嫖娼违法记录。

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短信等。

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行为的录像、照片。

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的证据:

“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表示悔改或请求原谅的证据。

家暴的照片、录音录像。

医院诊疗记录、病例等。

公安报警记录及身体检查报告。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证据:

“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表示悔改或请求原谅的证据。

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的结果材料。

其他自行收集的照片或录像。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水电费缴纳记录、居委会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

双方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