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离婚要哪些证据
时间:2025-01-13 03:11:35
离婚诉讼中需要的证据主要分为几大类,包括主体身份材料、感情不和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等。以下是具体的证据列表:
主体身份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当事人存在夫妻关系。
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收养证或出生证明,证明子女的相关情况。
感情不和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夫妻一方存在出轨、嫖娼等过错的证据:
“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表示悔改或请求原谅的证据。
公安机关抓获的嫖娼违法记录。
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短信等。
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行为的录像、照片。
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的证据:
“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表示悔改或请求原谅的证据。
家暴的照片、录音录像。
医院诊疗记录、病例等。
公安报警记录及身体检查报告。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证据:
“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表示悔改或请求原谅的证据。
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的结果材料。
其他自行收集的照片或录像。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水电费缴纳记录、居委会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
双方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